******学校室外排水改造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学校室外排水改造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城北新区政务北路33号欧文博仕缘小区11号楼107铺
成交金额:85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85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5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学校室外排水改造
施工范围:项目位于安徽省宁国市,本工程室外雨、污分流,污、废合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收集后先经化粪池处理,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水室外污水管网。
施工标准(质量):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45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赵欣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2233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红燕、孙耿中、汪家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0.5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学校、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办事处落花荡路99号、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联系电话:******、0563-******。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校
地址:******办事处落花荡路99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
邮 箱:******
联系方式:刘工、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刘工
电 话:******、0563-******
十、附件
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最后报价表.pdf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