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江西日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丰县公安局信丰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项目编号:JXRC2025-XF-G003)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采购公告
******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项目编号:JXRC2025-XF-G003)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项目概况
******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1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C2025-XF-G003
******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信财购2025F******0 | 公安局2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央)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开通应用服务完成,并自开通之日起持续提供24个月的通信应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潜在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采购人有证据证明有关供应商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以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0:00 至 2025年08月07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21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服务中心二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不见面开标: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赣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登入网址:******: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1.2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投标代表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经营******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1.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设置为15分钟,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自然人)或授权投标代表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作放弃投标处理,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1.4具体操作手册由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参考学习,参考“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 (******/fwzn/007001/******3/******/e12ffd62-f0f5-49a8-b21a-180e857bcb8e.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2〕20号)”文件执行。
4、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付款方式):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采购人在服务期内按照季度支付合同款项。第一季度款支付:待项目整体调试、软件按功能需求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合格后方可提交支付申请,之后的季度款按季度支付(每次结付季度款中标供应商均要凭税务部门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合格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安局
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1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中段青廷商务酒店九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喜英、简芳芳、郭家莉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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