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期)
招标编号:SL1105G******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农村局《关于嫩江市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黑市农字[2024]6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及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地点:嫩江市
第一标段:1、临江乡桦木村、博尔气村、大石砬村:
1)田块整治工程:侵蚀沟岸坡防护5条1.223km,侵蚀沟填埋7条总长度1.052km,田间末级生产路6条总长度3.086km,沟道治理3条总长度0.983km。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4座,其中:方涵3座,过水路面1座。
2、塔溪乡塔溪村:
1)田块整治工程:侵蚀沟岸坡防护19条4.997km,侵蚀沟填埋7条总长度1.284km,田间末级生产路2条总长度0.979km,沟道治理10条总长度6.000km。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2座,其中:方涵2座。
3、霍龙门镇红岩村:
1)田块整治工程:侵蚀沟岸坡防护3条1.894km,侵蚀沟填埋7条总长度0.449km,田间末级生产路7条总长度4.903km,沟道治理2条总长度0.834km。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2座,其中:方涵2座。
第二标段:多宝山镇盘龙山村:
1)田块整治工程:侵蚀沟岸坡防护19条5.940km,侵蚀沟填埋31条总长度3.856km,谷坊4座,田间末级生产路29条总长度29.621km,沟道治理13条总长度5.269km。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11座,其中:方涵9座,圆涵2座。
第三标段:塔溪乡塔溪村:
田块整治工程:侵蚀沟岸坡防护11条2.829km,侵蚀沟填埋11条总长度1.552km,土地平整3924.39亩,田间末级生产路9条总长度5.555km,沟道治理15条总长度10.784km。
第四标段:科洛镇柏根里村:
1)田块整治工程:侵蚀沟岸坡防护9条1.808km,侵蚀沟填埋4条总长度0.361km,谷坊11座,田间末级生产路4条总长度4.252km,沟道治理10条总长度5.080km。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5座,其中:方涵5座。
第五标段:大兴安岭农工商:
1)田块整治工程:沟道治理6条总长度6.894km。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10座,其中:方涵9座,圆涵1座。
3)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田间道路3条总长度4.576km。其中:机耕路(砂石)3条总长度4.576km。
注:各标段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
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20日,
总工期 112 日历天;(本工期安排仅作为投标文件编制依据,实际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3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2950.56万元
第二标段:3515.04万元
第三标段:3847.79万元
第四标段:3532.41万元
第五标段:5694.06万元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各标段之间不兼投)。
3.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依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的劳动合同,项目经理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函),并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
注:(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2)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此标准为最低配备标准,工程规模以施工合同为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
1、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由法定代表人出具书面任命书。
2、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证企相符。
3、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岗位证书)。
根据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信誉要求:(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盖电子印章)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
(2)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证明。提供公告发布之后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
(4)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得在该项目所需专项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如有异常情形,投标将被拒绝。(资质查验网站:******: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专栏。)
注: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就上述信誉要求进行查询,如存在以上信誉问题或提供截图等信息存在与事实不符,将视为本项资格审查不合格。
3.5财务要求:近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2023、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29日10时00分至2025年08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农村局
联系电话:0456-******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0456-******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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