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询价条件:
新建北京至唐山铁路北京城市副中心站段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站后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现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本项目各专业相关询价物资的供应厂家。
2. 询价内容:
询价物资见附件1:询价物资一览表。
3. 资格要求:
3.1机房环境监控系统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谈判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谈判物资须具有铁路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2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谈判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谈判物资须具有铁路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3 SF6气体监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谈判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谈判物资须具有铁路正线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4 集中接地箱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谈判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谈判物资须具有铁路正线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5 交直流系统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谈判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谈判物资须具有铁路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6 架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谈判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谈判物资须具有铁路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7 航吊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谈判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 “CMA”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谈判物资须具有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8 门、窗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具有法人资 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谈判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 “CMA”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谈判物资须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地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谈判物资须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抹灰砂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谈判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谈判物资须具有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视频区域节点设备扩容资格要求
无。
3.12 光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具有通过CMA和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物资(种类及结构形式与投标物资一致,光缆纤芯数量不小于投标物资最大缆芯数量)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物资同类产品须具有电气化铁路近5年内供货******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3.13 缺口监测资格要求
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谈判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谈判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正线运营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和铁路局(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应运行证明;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14 自动注油资格要求
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谈判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谈判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正线运营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和铁路局(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应运行证明;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15 车站列控系统网络安全设备资格要求
无。
3.16 室内电源线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谈判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谈判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正线运营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和铁路局(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应运行证明;
4.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4报价要求:
4.1报价人请于2025年6月18日12:00前,将填写完整的《物资报价单》(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铁建云采平台。
4.2请各报价供应商按照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报价时同步上传相关业绩及技术规格书响应资料文件至铁建云采平台。
5.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项目经理部
询价联系人:陈李佳,联系电话:******
技术联系人:卢晋肖,联系电话:******(电力)
周刚,联系电话:******(牵引变电)
尤猛,联系电话:******(信号)
姜仕伟,联系电话:******(房建)
李嘉伟,联系电话:******(通信)
3-附件2:物资报价单.doc
2-附件1:询价物资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