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价款结算服务-4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价款结算服务-4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NNWZ00186-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5月21日
开标日期:2025年6月11日
合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价款结算服务-4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徽商总部广场C座2002
投标费率:百分之贰拾玖点叁零(29.30%)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结算价款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时止。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台创园广巢路与合铜路交叉口******服务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
******有限公司
******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项目负责人:赵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3日
合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价款结算服务-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价款结算服务-1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NNWZ00186-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5月21日
开标日期:2025年6月11日
合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价款结算服务-1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街道平高创业城5幢1630室
投标费率:百分之叁拾点贰贰(30.22%)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结算价款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时止。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台创园广巢路与合铜路交叉口******服务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
******有限公司
******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项目负责人:赵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3日
合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价款结算服务-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价款结算服务-2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NNWZ00186-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5月21日
开标日期:2025年6月11日
合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价款结算服务-2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机场大道5477号国大广场904室东首
投标费率:百分之贰拾玖点贰贰(29.22%)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结算价款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时止。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台创园广巢路与合铜路交叉口******服务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
******有限公司
******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项目负责人:赵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3日
合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价款结算服务-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价款结算服务-3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2025ANNWZ00186-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5月21日
开标日期:2025年6月11日
合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价款结算服务-3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经济开发区大通工贸园光电智造产业园B区1号楼
投标费率:百分之贰拾捌点捌零(28.80%)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结算价款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时止。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台创园广巢路与合铜路交叉口******服务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
******有限公司
******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项目负责人:赵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3日
项目名称: | 合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价款结算服务 | ||
项目简号: | 2025ANNWZ00186 | ||
项目法人: | ******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合庐产业新城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合庐产业新城阿里山路(汤池大道-广巢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委员会 |
监督部门名称: | ******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管理中心 | 项目见证时间: | 2025-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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